关于开展“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7-04-29 15: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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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扬正气,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根据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的安排部署,学校纪委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二、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有价证券,或者以各种名义公款购买发放礼品、纪念品。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 四、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五、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 六、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或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八、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校纪委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中共半岛平台-半岛(中国)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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