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中秋节、国庆节双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日期:2017-09-27 10:51:36  打印本文

各二级单位:   

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扎实推进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现重申纪律要求如下:


一、加强廉洁教育

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增强纪律约束的自觉性,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职尽责。要加强宣传,层层传导、人人知晓,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教育广大教职工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大力倡导廉洁从教、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树立人民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自尊自重的良好形象。


二、严格纪律规定

双节期间,各二级单位和全体教职工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及各种有价证券、购物卡等。


三、落实领导责任

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贯彻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做出安排部署,要认真监督检查,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预防。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争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

学校将加强执纪监督,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不能履职尽责,致使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要严格追究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半岛平台-半岛(中国)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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