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婷校长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日期:2007-04-05 09:17:29  打印本文

    213日,国家人事部公布了享受2006年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国人部发〔200722号)。我校校长罗婷教授/博导名列其中,获政府特殊津贴2万元。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立,自1990年开始实施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党和政府加强知识分子工作、关心和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完善我国高层次人才队伍,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投身祖国现代化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此次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于20064月开始,20065月申报。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层层严格审核,国务院于今年131日批准。一批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有重大贡献和取得了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获此殊荣。

    32日《中国人事报》报道,此次选拔工作的程序严格规范,人选均自下而上,由基层单位逐级推荐,经专家评议后,上报地方党委、政府或部门党组审定。同时,推荐人选都通过报刊、网络、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示,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加强了社会监督,确保了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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