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向城市流动,其中外出务工女性的比重不断上升,已成为一个日益壮大的群体,在城市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流动女性向城市的迁移也催生了一系列问题,较为突出的有工资拖欠、工作超时、工作条件恶劣、社会保障缺失等权益侵害问题,其在城市的生存发展状况不容乐观,并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在此背景下,2006年10月,我校与湖南省妇联共同承担了中加政策选择项目“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女性权益保护政策研究”。经过前期详实的调研访谈以及数据分析,项目组已初步形成了关于“湖南流动女性生存与需求状况的研究报告”。为了更好地维护流动女性的合法权益,促成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与成果显得十分必要。 作为该项目的一个重要议程,同时,受到项目的资助,2007年6月12日至26日,湖南省妇联副主席尹大春、我校党委书记易银珍带领中加项目政策考察团成员远赴加拿大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学习考察。此次出访的目的在于通过与加拿大政府组织机构以及民间团体的接触,了解加拿大政府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以及妇女维权机构的职能、经验、组织方式和实施活动等。在短短两周的时间里,政策考察团成员拜访了十五家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聆听了十多场专题讲座,行程最紧张的一天仅剩下1小时的午餐时间,从早上九点到下午五点,安排了四个组织机构的会谈及讲座。 期间,我们拜访的主要政府机构有加拿大移民与公民部、加拿大人力资源与技能发展部、加拿大妇女地位常务委员会、魁北克省就业及社会巩固厅等。访问的非政府组织包括加拿大人权教育国际中心、城市妇女国际组织与防止犯罪国际中心、安大略省妇女理事会、加拿大劳工委员会、工业事故预防协会、加拿大律师协会(CBA)与全国妇女及法律联合会(NAWL)、瑞杰特公园社区公立学校以及社区保健中心、乔治?布朗学院、诺瓦庇护所等。从政府机构到非政府组织,从国会到社区乃至家庭,紧凑的行程安排、与各级各类组织的接触,使政策考察团成员较为全面地了解了加拿大在社会平等与性别平等方面取得的经验与成就。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 基于性别的分析视角已全面渗透到政策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此次交流过程中,中加双方在女性移民问题上达成了一致共识,即女性受到的歧视是与其社会阶层、种族地位、职业等紧密相联的,而并非孤立的部分。加方的经验在于,维护女性权益、促进性别平等,就应当将基于性别的分析视角运用于各项政策法规与社会生活中。如加拿大妇女地位委员YASMIN主席就谈到妇女地位委员会的职责在于将妇女的公平发展纳入政府决策,即在政府的各部门运作中运用基于性别的分析视角。而在加拿大的各项政策法案中,纳入基于性别的分析视角也是最为基本的要求之一。正如尹大春主席所概括的那样:“加拿大政府非常重视性别平等工作,将性别平等意识贯彻到了政府工作和其他组织工作中”。 2) 政策法规完善,政府监管有力。加拿大在性别平等方面是国际公认的领导者,加拿大的承诺反映在加拿大《人权和自由宪章》、《联邦性别平等》以及加拿大的外交政策中。自1976年《妇女与发展指南》首次颁布以来,加拿大国际发展署便一直走在妇女发展理论与行动的前列。此次考察,让我们切身感受到加拿大在性别平等上的先行地位。在加拿大,为了保障政府法案的贯彻执行,政府实行了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如魁北克省政府为了督促用人单位承担对于雇员的就业培训责任,不仅制定相应法案要求用人单位或雇主强制执行,并安排监查人员随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同时还制定了具体的奖惩措施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从而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3) 非政府组织作用突出,维护妇女权益成效显著。在考察团的行程安排中,NGO组织占据了一大部分,事实上,考察团成员通过深入了解也发现,加拿大非政府组织的确在维护性别平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非政府组织不仅承担着政策建言者的角色,同时也是最彻底的行动者。如安大略省妇女理事会、全国妇女及法律联合会(NAWL)的职责范围都包括就妇女关注的问题向政府建议。同时NGO组织还将具体行动放在重要地位,不仅注重根据社会生活实践采取应对策略与措施,同时也关注女性是否能从中得到实质性的帮助。令人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城市妇女国际组织与防止犯罪国际中心的经验介绍,她们有效的行动之一包括从社会生活中的非常具体的方面来帮助移民妇女更好地参与社区生活。 4) 以社区为起点,促进性别平等与和谐。在加拿大,社区是最基本的运作单位,其优势在于能深入基层,使弱势群体直接从中受益。如庇护受侵害妇女的诺瓦庇护所就建立在与社区密切合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社区信息资源,同时又积极为本社区范围内的妇女儿童提供主要防止家庭暴力的庇护所。又如多伦多市的瑞杰特公园社区,其社区内的公立学校拓宽职能范围,不仅关注学校中的儿童,同时也关注社区内生活的家长(主要是移民妇女),并为其开办语言培训、课程教育、创造与他人交流的机会、对其进行生活上的帮助与引导等,有效地促进了移民妇女与儿童的发展、融入。在参观该社区后,易银珍书记深有感触地说:“这里真正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 5) 重视教育培训,赋权弱势群体。无论是加拿大政府组织还是非政府组织,都将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公民素质、获得职业技能、增进社会适应的重要手段之一,并不惜为此花费巨资。如魁北克省就业及社会巩固厅的尼科拉斯?戴罗就详细介绍了当地政府和企业对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以及相关法案支持。安大略省妇女理事会近年来资助的主要项目也包括为增强女性的经济独立性以及防止女性遭受暴力而实施的教育培训等。同时,二者均认识到,对于弱势群体的教育培训尤为必要和关键,它不仅能使其获得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同时也通过这样的方式,使其获得保护自我与保护他人权益的意识,从而达到赋权的目的。作为政府组织部门,加拿大移民与公民部的工作职责既包括对政策及项目进行基于性别的分析及监管,同时也为移民妇女提供语言及技能培训。非政府组织如加拿大“人权教育国际中心”,其宗旨是通过开发教育项目来促进民主、人权、和平以及社会公正,从而保护社会特定群体(包括妇女、流动人口、儿童及少数族裔)的权益。其亚洲项目部负责人宾?阿古拉女士还详细介绍了如何通过教育培训来培养参与者保护自己和他人权益的意识与技能,以及如何运用参与式的工作方法来赋权弱势群体。 对于两周的学习考察,尹主席、易书记均做出了高度评价,并对我们如何借鉴加方经验、圆满完成中加项目“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女性权益保护政策研究”提出了非常明确、具体的要求。 照片说明: 该照片为中加项目政策考察团成员与加拿大妇女地位常务委员会国会议员在加拿大国会会议室的合影。 前排左一为加拿大妇女地位常务委员会国会议员MINNA;前排左二为湖南省妇联副主席尹大春;前排左三为加拿大妇女地位常务委员会主席YASMIN;前排左四为加拿大妇女地位常务委员会国会议员NICOLE;前排左五为我校党委书记易银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