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学生处获教育厅表彰
日期:2009-04-21 15:35:21  打印本文


    本报讯 (吴长庚) 2009年2月24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发出表彰通报,授予我校学生工作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工作处”荣誉称号。   
   近年来,学生工作处在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2004)16号文件、省委(2005)8号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学风建设和文明修身教育为中心,以培养高素质、高品位的女性人才为主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加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力度,大力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具有女大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努力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取得了出色的成绩。连续两年被评为长沙市“献血先进单位”、被评为全省 “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全省“大学生就业力挑战赛”组织奖,全省“巾帼芙蓉标兵岗”等荣誉。我校辅导员给学生上“主题班课”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成功经验被推荐到教育部,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播出,并作为全国高校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的经验典型,在全国高校推广。2008年5月,在杭州举办的“富春杯”全国大学生演讲(辩论)大赛中,我校代表队荣获团体三等奖,成为唯一获得团体奖的专科院校,同时我校选手陈小舟、张凯娟同学荣获个人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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