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非职务性劳务费发放廉政提醒会
日期:2024-03-07 08:25:39  打印本文


本网讯(纪委办 孙川)34午,我校召开非职务性劳务费发放廉政提醒会,校纪委书记郭润葵主持会议并讲话,人事处、财务处、科研处、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

纪委副书记丁冬珍结合日前学校“未巡先改”工作要求通报了2023年度我校财务报销抽查情况2024年1月,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委托财务处对2023年我校党建活动经费、差旅费、咨询费和评审费等专项经费使用和非职务性劳务费的发放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相关部门在发放咨询费、评审费等非职务性劳务发放方面存在不规范之处亟需进一步规范非职务性劳务费发放行为

    会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长(原人事处长)王奕介绍了《半岛平台-半岛(中国)非职务性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暂行)》制定背景,条款进行了解读。人事处、财务处、科研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立足岗位实际简要介绍了本部门非职务性劳务费发放情况,存在的问题,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人事处处长李盛龙表示,将尽快启动非职务性劳务费发放制度修订,进一步明确发放对象程序,细化发放类别和标准。

郭润葵对与会人员提出四点要求认真研读、严格执行现有制度不能随意违反和突破,切实维护制度的刚性;二要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以及潜在的风险,及时做好整改工作;三是人事处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启动制度修订,对发放对象、标准、类别和程序进行细化。四是及时做好制度的解读与宣传工作。

   (图:文树月      责任审核人:丁冬珍tsxxywddz20240306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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