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评论:依法理性表达爱国热情
日期:2012-09-16 10:01:14  打印本文

发表时间:2012年09月16日 10:01  来源:半岛平台-半岛(中国) 【字体:  

910日,日本政府不顾中国政府强烈反对,宣布“购买”钓鱼岛及部分附属岛屿,这是日本公然侵犯中国领土主权,伤害中国人民感情,损害中日关系的又一严重事态,是对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理的严重践踏,是对二战后确定的国际秩序的公然践踏,已激起中国人民的强烈愤慨。

针对日本侵犯我主权的行为,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捍卫国家主权、维护领土完整的措施。914日,由中国海监船组成的维权巡航编队抵达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海域,进行维权巡航执法,宣示了我国对该岛屿及海域的所有权和管辖权,宣示了中国领土寸土不让、中国领土主权神圣不可侵犯的立场。我们坚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完全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维护中国的领土完整。

915日,我省长沙、株洲等地发生了表达爱国热情的涉日游行活动。但是也出现了一些砸毁日系车辆、冲击涉日商场的非理性的违法行为,值得引起高度警惕。

表达爱国热情,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爱国绝不是僭越法律的借口。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我们要建设法治湖南。在日本政府作出侵犯我主权行动时,我们当然要亮出自己的态度。但爱国应该在中国法律框架内进行,僭越法律底线的“爱国”行为只能授人以柄,损害国家形象,损害法治湖南形象,使亲者痛、仇者快。有关部门也将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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