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日期:2009-09-17 10:40:20  打印本文

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中心):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经校党委、行政研究决定,现对2009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安排如下:

101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1日(星期四)、102日(星期五)、10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5日(星期一)、106日(星期二),927日(星期日)、10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7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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